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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香椿如白驹过隙(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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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妈妈的话,他妈若是站在那趟房前面招呼他,他便回家去了。”

也真是难为毓贤每每过来,自己为了毓贤家里那条狗,不太敢去,只不过暑假带着行娟去走两次,毓贤来自己这边,倘若遇到二肥,也是有些忐忑。

一边往里面走,毓贤一边问:“那个人究竟是为了什么变成这个样子?”

毓昆摇头:“天知道呢,倒是有人说,他小的时候,因为考试成绩不好,他妈总是打他,就给打成这样,不过我总觉得是人家编的,他妈在外面卖冰棍,未必有这样的见识。”

崔星兰是国高出身,对孩子们的功课也并不严格要求。

毓贤登时便想起自己前世曾经看过一篇小说,虽然并不出名,不过却记忆至今,叫做《国民之敌》,里面记叙的就是作者看到一个母亲打自己的儿子,逼迫他学习,结尾一段特别慷慨激昂的宣言,大致是说中国的衰亡,不是亡在军阀的手中,而是亡于妇人,因为中国的女人不能像西方的女人一样,教导出欧战之中的勇敢国民,反而是戕害儿子,让他成为痴人,成为不健全的国民,因此哪里是国民之母,分明是国民之敌。

当时母亲也看了这篇故事,毕竟《妇女杂志》是北平中上层家庭多有订阅的,她家虽然达不到中产阶级的标准,毕竟算是书香门第,母亲纵然有了些年纪,而且没有进入过新式学堂,但从小也是由家里教导读书,知书识礼,颇为开明,眼看着外面的风气在变化,便也不时地读书看报,瞧瞧当今社会都在说些什么。

看过了这篇短篇,母亲叹着气道:“从前总是说‘慈母多败儿’,又是什么‘严父慈母’,如今母亲严厉了一些,便成了‘国民之敌’,这世上的风潮,时刻在变,有心去追赶,却总觉得有些赶不上。”

那个时候自己正值学生时代,一腔激情,满心想的是“年轻人应该引领时代的潮流,未来的世界就在我们手中”,对于母亲的话不以为然,因为自己的头脑之中就每天都有新想法冒出来,那些新思想新思潮让自己非常兴奋,卷入社会的大潮,并不以为辛苦,不过到后来便有些变了。

进入了房间里,炕上放着几本杂志,毓昆是顶喜欢看杂志,比如《名人轶事》,比如《知音》,《名人轶事》倒是还罢了,对于《知音》,毓贤只曾略略翻过一回,从此再也不看,那一期唯独一篇漫画很好,叫做“从奴隶到将军”,描绘的是一个男人追求女人,婚前很是出力洗衣服之类,到了结婚之后,全都交给妻子来干;其实《名人轶事》她也很少看,觉得还不如看看电影杂志,那个还更好看一些。

毓昆给毓贤倒了水,毓贤将一个玻璃瓶放在桌子上:“大姐,做了一瓶韭菜花给你。”

另外还有惯常的鹅蛋。

毓昆笑着说:“真是辛苦你了,这韭菜花做起来挺费工夫。”

毓贤笑道:“其实也还好。”

之所以拿了韭菜花过来,是因为前一阵聊天,毓昆和毓贤说起三爷爷的孙媳,叫做费瑞英,也是一位教师,有一次两个人在街上遇到,费瑞英问毓昆买了些什么,毓昆说“买了韭菜花”,费瑞英便笑:“韭菜花哪里需要买?可以自己做的。”

于是毓昆便和毓贤感叹:“费瑞英之前因为身体不好,有心脏病,所以结婚很晚,别人一给她介绍对象,她就不乐意,可是真会过日子,韭菜花都是自己做。”

忽然间便想到了上海的那些知青。

毓贤看了看房间里,又问:“行娟去了哪里?”

“出去玩儿了。啊,对了,小贤,以后你来,不要再拿鹅蛋了,只怕我过一阵能给你拿鸡蛋。”

毓贤的目光这时落到院子里新建的鸡笼,笑道:“姐夫开始养鸡了吗?”

毓昆皱眉:“真的是讨厌死了,烦什么来什么,就喜欢养这些东西,真不愧是农村出身,可惜当初插队下乡没有让他去,最喜欢农村的人,却没有下乡。”

对于农场的种种,毓昆都毫无好感,除了那里的伙食。

毓贤笑着劝说:“养几只鸡也好,有鸡蛋了。”

毓昆愈发腻烦:“每天中午都得喂鸡,他中午不回来,都是我干,午休时间这么短,我想睡个觉都没时间,而且这院子也不大,一股的鸡粪味儿。”

毓昆说的也是实情,院子不很大,养了这几只鸡,确实容易有味道。

这就是毓昆与卢保兴一个很大的分歧,卢保兴幼年在农村生长,对于那里的一切都很有兴趣,在院子里种菜也就罢了,如今居然开始养鸡,缅怀乡村生活,看来童年经历啊,给人的影响真是相当大,而毓昆实在是厌烦农村的一切,因此两个人有时候闲聊,毓昆说不知农村有什么好,卢保兴就玩笑似的说她是“街溜子”,“街”字读“该”。

两个人说了一会儿,墙上的那只深褐色的老式木制大挂钟敲了几声——那是当年家中的挂钟,后来搬了楼房,崔星兰处理旧家的物品,这口钟不想要了,其实毓昆对此不感兴趣,只是卢保兴偏爱这种怀旧的风格,因此便给了她家——行娟这时嘴里吹着“菇娘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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