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对漂亮弟弟一见钟情(无肉|一点肉沫的描写)(2 / 2)

加入书签

老公最好。”

叶之言有点无语地扶额,无奈地看向莫雁北。

莫雁北也是无奈地笑了笑,弯腰将自己的外套拿起。莫雁北穿的是宽松的衬衣,不仅在刚刚漏出了大片锁骨,现在更是春色一览无余。腹肌没有体育生的那么块块分明,但线条流畅漂亮,像丝滑的白巧克力板上放置着两个小巧的将熟未熟的淡粉色草莓。

叶之言不太明白今天为什么会这么热,一股燥热由内而生,散也散不去。

“你们两个都到了,十个人,玩狼人杀吧。一个上帝,三狼三民三神屠边。”孟烨的手还在孜孜不倦地揉着。

莫雁北自告奋勇当了上帝。

他在发牌时故意地碰了碰叶之言的指尖,看见叶之言脸上刚刚下去的红又浮上来,止不住微微勾了勾嘴角。

第一局叶之言是女巫,睁眼时莫雁北正盯着他看,两人目光相接,他心漏跳了两拍,内心忍不住在想“他是不是一直在看我。”

“今晚死的人是他,女巫要救吗?”莫雁北的声音把叶之言的思绪拉了回来,看到莫雁北指向的是尚清河,他就摇了摇头,谁让他刚刚不仅调侃他,还喂他吃了满满一口狗粮。

最后狼人输了,尚清河骗药,叶之言没救,毒药毒走了另一个狼人,最后剩一狼一神一民时,他又精准的把狼人票走。

游戏结束时,莫雁北解说到:“这一局都靠女巫carry全场呀!”

听到夸奖时,叶之言忍不住有些雀跃,眼睛亮晶晶的看向莫雁北,嘴角忍不住上扬起来。

后面几局莫雁北都参与了,上帝换成了孟烨,可能是他意图在天黑的时候乘机逗逗尚清河吧,叶之言能想到的也只有这一个原因了。

莫雁北要是预言家,先验叶之言,好人就急忙给金水,狼人就先帮忙瞒着。玩女巫则能救则救,从来没毒过。情势不利于叶之言时,也总会帮忙讲话,摆脱他的嫌疑。玩猎人时也从不带走叶之言。

到最后莫雁北笼统也没赢过几局,总是早早地就下场了,叶之言发言时就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就像中学时代,总会很期待老师提问暗恋的那个人,这样就可以肆无忌惮地一直盯着他看了。

叶之言倒是几乎每一局都能活到一决胜负之关键时刻,游戏体验不要太好。最开始叶之言以为是自作多情了,结果一晚上下来都是这样。

本来想直接问问莫雁北的,可当他回过神来时,发现他已经不在卡座了。问尚清河,他说他也不知道,可能是先走了。

稍微有点落寞,叶之言就和尚清河说自己先一个人回去了,尚清河和孟烨说不定有夜间活动,另外两个室友是一对的,自己插在中间多少有点亮了。

走在路上,吹了吹微凉的夜风,那股从到酒吧就散不去的燥热散了些许。叶之言看着路灯下渐行渐短的影子,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酸涩。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