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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儿没有料想到他生命里最至关重要的一天,是他独自穿着西装来西贡城的上城区为莱昂少爷送被遗漏在家的文件的这一天。

他以为跟往常一样,在永隆时他也为莱昂少爷送过东西。他不知道这座殖民大城市秩序严酷,居民等级分明,如果人们达不到其中某个等级,就会不知所措。他当这里还跟在永隆是一样的。

他努力迈着轻松自然的步履,时值上午十点,天气已经炎热起来了。大街上挤满了通勤的白人,有去政府部门上班的公务员,有去上学的年轻学生,漂亮的白人姑娘们,都是成群结队的。绅士们穿着剪裁得体的西装,身上飘着美国烟的芬芳。那些法国人,行走的步伐如同皇室一样高贵,他们的谈吐、笑容、举手投足、口衔香烟的姿势,把晨报夹在腋下的姿势都是和谐融洽的,这是一种作为上等人长期生活在殖民地所养成的潇洒。

自从他踏上电车来到上城区中心的这条大街时,这种感觉就难以察觉地产生了,随后它变得更加明显了,当他抵达上城区中心时,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变成一个不可饶恕的事实,那就是,他非常可笑,而且一目了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走在这些街道上,走在这帮贵族富豪和王子王孙中间,就比如他,一个可笑的安南人,一个可笑的、矮小的、穿着不合身西装的安南人。

他的西装,他从莱昂的衣柜偷来的。穿西装去总督府是他这辈子犯下的最大的错误。因为这回他要去的地方是总督府,全印度支那的行政中心,所以他决定不穿他的越南式旗袍,但是他没有西装,于是他穿了莱昂少爷的衣服来,这是个愚蠢的决定,他现在明白了。他既像孩子偷穿了大人的衣服,又像女子错穿了男子的衣服。一切都滑稽可笑,连带着他的黑头发、他的黄皮肤,这让他显得更加可笑了。因为那是一个常识,有钱人不会穿不合身的西装的,他们的西装都是量体裁定,只有穷人,只有黄种人,那些东施效颦的黄种人,才会穿不合体的西装。

白人一直在注意看着他。

别人越是注意他,他就越是相信自己在丢丑,简直是个十足的笨蛋和丑八怪,他为什么要穿西装!他本就是个穿奥黛的越南人,那就做个穿奥黛的越南人,去那儿都那么穿着,白人们见了不过说一句哦那是个安南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变成一个穿着西装企图效仿上等人的小丑。

只需有一个人开始注意他,就立马像闪电一样蔓延开。眼下,所有和这个安南人交错而过的白人都注意到了,全城的人都注意到了,而他对此束手无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走下去,继续被四处射来的眼光包围,在越来越响的笑声中走下去,这些笑声从他身边飘过去,又从他身后如脏水般泼上来。他恨不得当即倒毙,死在这里,顺着排水沟流下去,这样白人们就能停止他们的耻笑了。

可是他逃不走,他仍然在人行道上走着。甚至在上城区活动的其他黄种人,也加入了耻笑的队伍。那些人,都是权贵和富商,是变相了的白种人,同白人一样的得体优雅,总之与他是不同的人,所以也有资格去耻笑他。

他在心里祈求他的莱昂快来解救他,他甚至幻想莱昂的蓝旗亚突然出现在街上,然后蓝旗亚发现他,把他从上城区的大街上带走。

他又想起在巴黎时,有一回,他给莱昂送雨伞,也是差不多的情景。

他发觉了自己的处境:在白人世界里,离开莱昂他就没法存活。不攀附在莱昂身上,他连一刻钟都支撑不下去。

总督府气派的大铁门门口镇守着几名携枪的法国士兵,就像莱昂那样身材高大的白人士兵。如果不是因为莱昂,他这辈子都不会和这样恐怖的白人士兵打交道。这一点混血儿跟其他本地人是一样的,他像羔羊害怕豺狼一样天然地害怕白人士兵。混血儿鼓起勇气,努力使自己表现得体,他告诉守卫他找地籍处的一位莱昂·杜·道纳迪厄长官,他是这位长官府上的仆人,来送文件的。他的法语发音非常纯正,不像其他的越南人那样带口音。

他给士兵看了文件袋上盖的印度支那总督府印章,士兵放行了。

花园怎么那样大,走廊怎么那样长,总督府为什么建的像皇帝的宫殿一样。他还要在这座迷宫里找多久才能见到莱昂,地籍处总办公室到底安置在哪里,他还要经过多少个楼层多少个回廊丢人现眼多少次才足够?他急得快哭出来了,为了他的黄皮肤,为了他身上这套大人穿的西装,他恨不得立即死掉。

他得开口问路,他想,必须要问。女士比较好说话一些,他找准了一位年轻的白人小姐,问她认不认识地籍处的莱昂·道纳迪厄先生,他找他有急事。看在这个安南人这么可怜的份儿上,这位法国小姐开恩替他带路了。她敲开地籍处负责人的办公室,说先生,这里有个佣人找您,他说他是您府上的人。

看见阮来看望自己,莱昂既开心又意外,他把阮拉进自己的独立办公室里。莱昂一关上门,他就立马扑到莱昂怀里。莱昂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只是奇怪他怎么穿成这副样子来了,他认出来了阮穿的是他的衣服。于是莱昂少爷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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