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22/心陋(1 / 2)

加入书签

「如果是男孩我就留下,如果是女孩我就离开。」

程欢从上了锁的抽屉内层抽出了这本皱黄的老旧日记,有些时日没看了,上面积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苍劲的字迹显示了书写的主人一定有着不菲的学识,最后一个句号特别模糊,旁边还有点点泪痕,程欢猜,这是妈妈的眼泪。

妈妈从未说过有关于盛绍华的事,程欢很乖巧,也从来不问父亲的来历。

这本日记,也是在妈妈去世以后,程欢在收拾遗物的时候才找到的。

妈妈显然很爱惜这本日记,把它缝在一件鲜红的嫁衣的衣料之间,小心翼翼地收在了连程欢都不让碰的宝箱里。

日记的扉页,赫然就写着开头的那句话。

「如果是男孩我就留下,如果是女孩我就离开。」

哦,原来是这样。

因为自己是个不男不女的怪物,所以盛绍华想也不想地就离开了妈妈。

程欢一时说不出是错得究竟是盛绍华还是自己,他偏执地认为是自己的存在害得妈妈失去了爱情,不得不以一个娇弱女子的身躯独自地抚养一个孩子。

程欢是错了,但是盛绍华也难辞其咎。

所以他费尽千辛万苦,挤进了盛绍华的慈善项目里。

他还记得面试那一天,盛绍华盯着他看了很久,仿佛希望通过他看到另一个人的影子。不知道那时,盛绍华是否因为他的眉眼,而想起了母亲呢?

不过,程欢早早地杜绝了盛绍华预知真相的可能性。

程欢的户口从来都不是挂在母亲的名下,而是记名在对门邻居家里——母亲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就像是一缕浮萍,漂浮在世间的江河上。

母亲去世以后,失去了庇佑的程欢也就自然而然地被邻居抛进了孤儿院的名单中。

却不曾想,这成为了他掩盖真实身份的绝妙组合。

或许是因为自己与母亲极为相似的面容,又或许是因为程欢可怜的身世,也有可能只是单纯看上了程欢中考状元的头衔,程欢“幸运”地进入了盛家。

一开始他是想以养子的身份,骗取向崇盛的信任,一步一步把盛家的产业吞并到自己手上。

可是,太久了。

程欢都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撑到那一天。

而就在程欢还在思考对策的时候,他却阴差阳错地和同父异母的亲弟弟发生了不伦的关系,于是另一个更快摧毁盛家的主意出现了。

他要造出一个足以惊世骇俗的畸形怪胎,让盛家从此受千夫所指,万人唾骂。

但令程欢万万没想到的是,先沦陷的那个人,竟然是自己。

问:如何让一个天生眼盲的瞎子崩溃?

答:先突然予TA三天光明,然后再永远地拿走它。

从未如此与一个人那样的亲密接触过。都说直击一个女人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她的阴道走到她的心——恐怕这对于程欢也是一样的。

向崇盛的爱,不知是真或是假,不知是长还是短,却淹没了程欢,巨浪滔天般地淹没了程欢。

在向崇盛以为程欢如同媚世的妲己来诱惑自己犯罪的同时,向崇盛何尝不是在一点点征服程欢。

他真的尝试过拒绝了,真的。

可是海岛的风太清凉,夜空的星星太明亮,保护他的手臂太有力,球场上的奖杯太闪亮。心思天生敏感细腻的程欢从小就善于察言观色,他不想知道,却又不得不知道,高傲如天之骄子的向崇盛,是那么单纯直率地喜欢着他,爱护着他。

从来没有,从来没有。

从来没有过一个人这样,爱他。

所以,当这份爱消失的时候,离危险的悬崖边仅有咫尺的人,就这样唰得一下坠入深渊。

程欢像机械人偶一样抬起头,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程欢用手轻抚了一下镜子折射到的用褐黑色字迹写满的“我好恨”的日记页面,然后抬起手。

重重地打了自己一个巴掌。

一个。

又一个。

他简直像电视剧「还珠格格」里的嬷嬷,毫不留情心狠手辣地对自己左右开弓。

眼睛,从未离开过镜子里的自己。

娇嫩的脸很快被扇红扇肿了,连带着掌心都红肿麻木,脆弱的皮肤疼得直冒汗,可程欢还是没停。

他要把自己骨子里的贱性全部扇出去。

贱!贱!贱!

下贱胚子就是这样,没吃过好东西就觉得糠咽菜也是香的。

他脑子里不断重播着那对兄妹讽刺的嘲弄,向崇盛冷漠的眼神,和自己肚子里那枚孽种。

贱!贱!贱!

程欢像疯了一样抽打自己,两颊逐渐高肿起来,巴掌快到扇出残影,他的眼神都变得邪怪而疯癫,吊稍着眼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甚至还在痴痴地笑,像是在夸自己打得好,打得妙。

脑子里的一切都解离成了马赛克一般五颜六色的方块,将所有的记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